广东博士做实验被炸颈动脉险扎穿不要把责任压导师一个人身上

发布时间:2024-09-18 13:58:02 来源:江南体育登录入口

  近日,广东深圳。某高校博士生孙同学在做实验时,玻璃瓶突然爆炸,玻璃渣四处飞散,割伤其身体多处部位,身旁同学帮他包扎按压,并送到深圳大学总医院急诊科。经诊治,孙同学伤口集中在正面颈部、面部,共有十余处,右侧下颌皮肤被炸出一指节深的洞。宋主任手术时打开创面发现孙同学颈动脉鞘已打开,再深0.2毫米将有生命危险。最终,在医护精密配合下,孙同学当晚被顺利推出手术室,目前正在住院恢复休养。

  玻璃瓶爆炸,大概率是有机化学实验,当然也不是绝对,玻璃瓶这东西生化环材各个专业都大量使用。 这次爆炸,如果有穿着足够的防护装备,受伤完全是能够尽可能的防止的 这次爆炸的主要危害来自于玻璃瓶爆炸后的玻璃碎片飞散,造成了大量外伤。对这种情况,最重要的防护来自于遮蔽身体部位。这次受伤最严重的是颈动脉,一般衣服是不会覆盖住颈部的,必须穿连体防护服才行。 半导体\微电子专业做实验,都会穿超净间防护服、戴口罩、戴护目镜,一种原因是防止身体上的脏东西外溢到实验室环境里,对芯片制造造成污染。一方面,也可保护实验人员,阻挡来自外部的伤害。

  虽说这样的防护装备在半导体领域已经很普及了,但据我所知,现在国内的生化环材实验室里,给学生配备足够防护装备的实验室还很少。很多时候,学生都是穿着便装进行实验,这样发生意外时是很危险的。我希望学生们提升个人的安全意识,积极向导师争取购买防护装备。如果导师不愿意,也尽量自费购买,保证自身在实验中的生命健康安全。

  其他回答里不约而同提到了导师/课题组应该担负的责任,个人完全赞同。作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导师有义务对研究生博士生进行安全教育,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不过,实验室安全不能完全依赖导师来实现,这既不实际,也不客观 就拿防护服来说,推荐化学实验室使用连体式的防护服,似乎有点太天真了。要知道化学实验室发生爆炸后非常有可能引起火灾,半导体行业的连体防护服能否达到防火要求,可能要打个问号 退一步讲,就算防火要求可以被满足,这种防护服的常规使用的寿命有多久?在潮湿闷热的广东,如何确保做实验的研究生博士生愿意花时间去穿脱这样一件笨重的衣服? 以个人经历来看,到了炎热的夏天,并不是所有实验室都能保证足够凉爽。

  有些研究生连普通的白大褂都不愿意费事,这种高要求的防护服,非常有可能难逃作为摆设的命运 所以,不要把所有的责任都压到导师一个人身上,在当下高校的大环境里,导师时常被放在不合适的位置上,做着迫不得已的事情。好多高校才是那个「既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吃草」的角色 就拿实验室硬件设施来说,如果真的严格执行,只怕一小半的高校实验室都多多少少不满足安全要求,或是在年年扩招的背景下超负荷运行。至于高校作为主体专门设立健康和安全部门,定时进行实验室检查,这个国外施行已久的有效经验,在国内却迟迟没有跟进学习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 中国大学的本科生人数激增,从2000年的210万增至2019年的915万。此外,实验室相关学科(如科学、工程、农业和医学)的研究生入学人数从9万大幅度的增加530万。入学率和研究机构数量的增加,迅速扩大了我国的实验室数量。随着实验室的增多,由此引发的严重事故也慢慢变得多,暴露出实验室不足、布局不合理、管理不善、安全意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样一些问题给大学实验室的安全带来了重大挑战。近十年来,重大实验室事故暴露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善的一系列问题。

  近几年类似的实验室事故新闻不少 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清华大学化学系何添楼二层的一间实验室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一名正在做实验的博士后当场不幸遇难。 2016年9月21日,上海松江大学园区内东华大学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两名学生受重伤,一名学生受轻伤。其中一名重伤学生,就是近日终于获判得到学校赔偿的2015级学生郭宏振。郭宏振在事故中双眼和面部受到严重的永久损伤。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本原因竟然是因为有关人员在实验室违规存储实验材料,导致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引发燃烧,造成了难以处理的后果。 2021年10月24日,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一实验室发生爆燃,共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 这正好是高考结束,马上迎来的就是报志愿的时间,这种事实验室出事故的新闻又成了新的生化环材新的闭坑材料。

  安全是一门严谨的科学,不重视必然受到惩罚,不确定的只是不幸发生在谁身上。 我在从事危化品工作的时候,操作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PPE(安全防护服)要求,最基本的是上衣、裤子、鞋和护目镜,有些产品或操作还需要佩戴面罩。 PPE是进入厂区的最门槛。 我们只是仓储,不进行任何生产和反应。 而实验室是要做相关操作和反映的,对于不同级别的实验应该有安全上的要求。

  安全的理念是任何事故都能够尽可能的防止,但是大前提是有足够的投入。 这些投入既包括硬性的设施、设备,软性的安全管理和培训,以及衍生出来的操作效率下降。 所以安全的基本规律其实就是经济的基本规律,投入多少,事故率就会降低多少。 如果实验室对于安全上投入过少,那么事故发生就是一定的,不确定的只是谁那么不幸命中。

  尽管高校和主管部门普遍有完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也对相关实验人员设置有准入制度,但真实的操作中,安全员配备不足,以及巨大的科研压力,也使得部分高校实验室存在管理粗放、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保障高校实验室的安全,是科研环境里的安全意识观念问题。 2019年6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高校实验室体量大、种类多、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广,包括危险化学品、生物、易制毒制爆材料等,重大危险源和人员相对集中,安全风险具有累加效应。

  意见要求构建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验室对所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要进行风险评估等。 高校在追求新的创新点时,要有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培训作为支撑。要建立高校安全管控机制,尤其集中对危险源的管控,对创新过程中的危险物质和危险能量,进行风险辨识。另外,从制度上也需要给到年轻科研人员足够的安全感,确保制度有效和落地。

  几乎所有的事故,究其根源都是麻痹大意、自以为是,一个小失误、一点小疏忽对于学生和老师来说可能都是致命的。安全无小事,所有师生都要让安全意识常驻心间,遵守实验室相关制度,通过安全操作将实验风险降到最低,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松懈,共同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 进行危险试验时,谨记一条原则——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其余都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