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1 11:40:43 来源:江南体育登录入口

  截止2017年9月19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环境信访件460件,现将第17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38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炎帝园广场后的夜间露天ktv晚上6点到10点营业,音响噪音非常大,影响周围小区居民休息。去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后取缔,过了大概一周左右又开始营业。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夜间露天KTV名为“飞出心中的歌”娱乐团体,活动场所位于炎帝园溪水亭广场。该娱乐团创建于2013年1月,刚开始的活动地点在炎帝园工农兵塑像广场,2016年因噪声扰民问题被群众向中央环保督查组反映过,经工作人员劝导后将其活动地点迁至炎帝园溪水亭广场。

  现已约见了该娱乐团负责人,对该娱乐团负责人进行了口头警告,要求其规范活动场所,严控音量,遵守娱乐时间,不得出现噪音扰民问题。为确保娱乐团体噪音扰民问题不再反弹,执法人员将定点扎岗,持续巡查,规范室外娱乐活动团体的场所和时段,严控音量,保证居民正常生活休息。

  受理编号38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姜谭路宝成铁路渭河南岸边有一个多年的砂石厂,夜间生产灯火通明,扬尘及噪音大,夜间拉沙石车多,很多沙石抛洒在路面上,洗沙的污水通过河道里掩埋的隐秘的一个排污水的管道直接排入渭河。

  经9月16日晚8时现场检查,该企业名为三合村砂石场,主要以建筑施工开挖地基产生的石料为主,进行粉碎、筛选、销售。现场查看发现砂石露天堆放全覆盖,砂石厂场地内有灯光,但粉碎、筛选设备未运行生产,不存在噪音和洗砂水直排问题,运输砂石的车辆确实存在砂石抛洒的问题。

  该砂石场长期处在半停产状态,现场主要开展砂石堆放和销售。渭滨交警大队在姜谭路三合村砂石厂出入口设点,严查进出运送砂石车辆,已查纠砂石运输车辆随意抛洒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5起,全部高限处罚。同时,渭滨交警大队将对三合村砂石厂运输车辆常态化整治,严厉打击该处砂石运输车辆抛洒行为。

  受理编号39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三迪白金汉小区南边锦江之星地下室安装的设备整天响,噪音特别大;一楼的小六汤包抽油烟机声音很大,附近居民不敢开窗,影响正常生活。多次反映,未彻底解决。

  经调查,“锦江之星”安装在地下室的设备为该酒店职工餐厅操作间的抽风机,每日早8时30分至晚20时30分间断性运行;“小六汤包”操作间操作台上方安装的抽风机每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间断性运行。抽风机与三迪小区住宅楼距离14米。经对“锦江之星” 职工餐厅和宾馆锅炉、“小六汤包”操作间抽风机和烟道的噪声源进行监测后显示,两店所产生的噪声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内。

  受理编号39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茗苑小区业主反映,居民深受陈仓区殡仪馆遗体焚烧后的焦臭刺鼻味、黑色烟雾及带有油脂的灰烬污染而困扰。特别是遗体焚烧没有处理设备,通过烟道直接排放,对业主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业主恳请政府将殡仪馆搬迁。

  经调查,陈仓区殡仪馆位于宝鸡陈仓物流园区,始建于1995年。建馆之初安装的火化炉为平板炉,每个炉年均火化遗体1000具左右,且超负荷使用,每年必须重新安装,无除尘设施。陈仓茗苑小区为政府保障性居住小区,位于陈仓殡仪馆西侧,2010年建设,2015年开始入住居民。从2010年开始,市政府已将陈仓区殡仪馆搬迁纳入宝鸡陈仓物流园区征地拆迁规划,但由于选址困难至今未完成搬迁,加之殡仪馆一直在亏损状态下经营,无力购买新式火化炉及除尘设施,从而对环境造成了影响。

  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尽快落实殡仪馆搬迁,完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受理编号39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东大街房管所39号居民楼下弹棉花店的机器噪音大,棉絮到处都是,周围住户不敢开窗。

  经调查,被投诉店铺位于东大街223号房管所39号楼西侧,紧邻居民居住区,为东大街居民购买的商业门面房,属租赁经营,主要经营布匹、棉花加工、批发兼零售。现场发现该店存在机器噪音较大、操作间棉絮乱飞等问题。

  已责令该店负责人立马停止加工作业,并提出整改措施:1.在门店安装防尘帘,防止棉絮乱飞扰民;2.一定要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在未落实隔音措施前不得进行机器加工作业。同时确定有关部门对其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该店后期运营全程监管,严防噪音、棉絮等此类扰民现象再次发生。目前该商户正在整改之中。

  受理编号39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千河镇李家堡宝鸡市方大建材有限公司所用原材料为粉煤灰、水泥、白石灰,在堆放和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和放气时的噪声污染,极度影响村民的生活。距离村民居住地太近,强烈要求关闭该厂,还村民蓝天白云。反映多次,至今未能解决。

  经调查,宝鸡市方大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千河镇李家堡村,主要为市一建及其他建筑公司生产水泥加气块,主要设备为蒸压釜、切割机及6吨蒸汽燃煤锅炉一台,主要生产原料为粉煤灰及水泥。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粉煤灰及水泥均使用密目网围挡。主要产污环节为球磨机上料及白灰罐搅拌会有粉尘逸出,其水泥罐及白灰罐上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因使用时间比较久,除尘效果不理想。同时,车辆在运送粉煤灰过程中因装载过满,存在粉尘遗洒现象。2013年对该公司厂界噪音进行监测显示,厂届四周昼间均达到《工业公司厂届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标准限制。生产的全部过程中,蒸压釜减压时会有部分蒸汽排出,蒸汽排放过程中因振动产生啸音。该蒸压釜上原配套建有消音器,因近期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公司正在抢修。

  针对该企业存在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喷淋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罚款5万元。

  受理编号39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钓渭高崖村宝鸡市金工工贸公司化工厂常年充装液氨和生产氨水,经常排放刺鼻的气味,该厂一墙之隔是陈仓区钓渭小学,学生闻到后呕吐、流泪、呼吸困难,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习环境。

  经调查,宝鸡市金工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钓渭镇高崖村,厂区东、西及南侧均无住户,北侧为钓渭镇中心小学,距小学直线%氨水加工。主要设备为50立方米存储罐5座,其中液氨存储罐2座、氨水罐3座。因其违法放置液氨、氨水存储罐,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法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公司停产,责令其于10月31日前对厂区内所有罐体设备做拆除并完成厂区搬迁,同时,对现场对所有设备做了查封。9月1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两台液氨存储罐均无液氨,压力表显示为零,部分罐体主要连接管路已断开。

  现已对该公司液氨储存罐、氨水储存罐总阀门进行关闭并查封,对配电箱进行断电并查封,向该公司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目前该企业正在拆除设施实施搬迁。

  受理编号39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宝钛老区某无照经营钛材废料加工厂污染清水河。宝鸡宝钛老区清庵堡村四组,在清水河边某出租场地长期无照经营钛材废料加工生产。使用燃煤烧火,且通过场内暗渠长期向清水河排放废酸废碱,严重污染环境!

  经调查,群众投诉的为寇伟刚加工厂,位于八鱼镇清庵堡四组,距清水河约6米,2017年3月租赁私人厂房,6月投产,9月15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企业主要进行钛电极清洗捆扎。钛材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含酸碱钛材表面冲洗水经简单沉淀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清水河。用PH试纸测得厂内中和池PH值为酸性,厂东墙外总排口PH值为中性。该企业未办理土地手续、工商手续、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9月1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封,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该企业立马停止生产,罚款1200元。现阶段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因该厂未办理相关手续,属散乱污企业,近期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并与9月24日前对其予以取缔。

  受理编号39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天王镇310国道北边有个做氨水的加工点,(陈仓区新美药用塑胶厂),液氨属于危险品,氨水的气味很大,对人体伤害很大。

  经调查,陈仓区新美药用塑胶厂位于天王镇西尧村原养殖小区内,主要进行9%-10%农用氨水加工。主要设备为50立方米存储罐5座,其中液氨存储罐1座、氨水罐4座。2015年12月22日通过氨水生产、液氨储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外运氨水现象,且最西侧氨水存储罐因车辆碰撞导致破损,氨水有滴漏现象。

  现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该企业立马停止生产(运营),罚款6万元。责令该企业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氨水泄露,并停止氨水运输作业。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近期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并与9月24日前对该企业予以取缔。

  受理编号39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镇郭家村七组村子周边有两个私人企业,排放的污水流入温泉水库的渠道里,用于灌溉,农作物死亡,举报后罚款,但没有根治,水质发奶白色,无刺激性味道,影响村民灌溉。

  经调查,涉嫌向退洪渠擅自排放工业污水的企业有两户,分别为温泉村4组文引拴加工厂和温泉村3组水坝东侧水云间洗衣房。文引拴加工厂位于退洪渠以西,主要进行钛制电极清洗及捆扎,该厂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厂墙外东北侧建有一PVC材质排水管,含酸碱钛材表面冲洗废水经该厂雨水管网排入该PVC管内,后排放入退水渠内。水云间洗衣房位于该退洪渠以东,主要为“水云涧”洗浴中心、酒店配套清洗床单被罩及浴服。主要设备为燃煤锅炉,烘干机,洗衣机。该公司清洗衣物使用普通洗衣粉及柔顺剂,据现场调查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经厂房内雨水管进入厂外暗管,后排入西侧退洪渠内。因洗衣粉内含碱性物质,呈白色,溶于水后水质呈乳白色;且文引拴加工厂使用的酸碱液腐蚀性较强,将部分钛材表面钛白粉洗去,故所排清洗废水呈灰白色,两户所排污水进入退洪渠后导致色度变白是造成群众投诉的根本原因。经用PH试纸测试两户外排污水口显示为中性,经对郭家村退洪渠下游明渠入暗(管)处采样送检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农业用水区质量标准。

  现已对两户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做了查封,并向文引拴加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该公司立马停止生产,罚款1.15万元。向水云间洗衣房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该洗衣房立马停止营业,罚款5万元。目前两户均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近期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并与9月24日前予以取缔。

  受理编号39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关镇黄甫村前庄2组距离村民三、四十米地方建有3个养鸡厂,将粪便堆放在厂子外面空地上,发酵后臭味特别大,每年4、5月份开始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经调查,黄甫村前二组有3个村民在距离村民住宅60至150余米各建有1个小型养鸡场,其中一户现养鸡3000只,鸡粪堆放在鸡场西侧,离村庄将近50米,阴雨天臭味较大,有苍蝇。另外两户分别养鸡3000只和3500只,两户均将鸡粪堆放在养鸡场南侧自家玉米地,鸡粪离村庄有200余米,有臭味。因近期雨量较多,这3户养殖户未将鸡粪及时转运,影响了附近村民正常生活。

  一是要求将堆放的鸡粪及时转运,并用土覆盖原粪场。二是责成这3户养鸡场尽快在村庄500米外选择粪场,并做好防渗处理,建造围墙和石棉瓦顶棚,确保附近村民正常生活不受影响。三是由黄甫村村委会协助3户养鸡户做好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目前3户养鸡场正在整改之中。

  受理编号39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午井镇四户村南坡组(以前叫神水坡)门前有条沟渠,镇上的生活垃圾和塑料颗粒都倒在这条沟渠里,有6、7年时间。沟渠里有泉眼,村上各家各户都打有饮水井,沟渠倒垃圾后各户的饮水井遭到污染,水有味、发黄。村民向县上环保和卫生部门反映过,给镇上反映过后拉土覆盖填埋,之后又开始乱倒垃圾。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沟渠位于午井村后凹西组,距四户村南坡组600多米。该荒沟系东西走向,面积约120亩,为午井镇午井村垃圾临时填埋点,主要处理午井村、镇区生活垃圾和一些建筑垃圾。

  对于群众反映的农户饮水井污染问题正在安排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水质化验。对于垃圾倾倒问题责成午井镇负责,一是立马停止向该沟渠乱倒垃圾,对乱倒的垃圾按要求做无害化处理,覆土填埋;二是在沟渠边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阻止乱倒垃圾;三是由镇村负责安排专人24小时进行不间断巡查。目前,已责令午井镇联系有关部门争取人饮工程建设项目,解决村民安全饮水问题。倾倒垃圾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受理编号40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营头镇大礼村7组有两个石墨矿(存在有20年),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黑水严重污染大礼村附近的河水(渭河支流);挖掘矿洞时使用的矿柱全部都是附近树木,对当地林木造成极大的破坏(当地村民砍伐卖给矿主)。2.盛达宾馆建造淀粉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特别恶心、刺鼻的气味,还有污水直接排入宾馆门前的水渠,对北边银头镇中心幼儿园和南边移民搬迁小区住户产生严重影响。

  经调查,1.营头镇大理村只有一个石墨矿山,即秦宝石墨矿。该矿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2008年由原秦岭石墨矿和原宝丰石墨矿两个矿整合为秦宝石墨矿。该矿山在矿洞外修建了三个沉淀池,开采过程中流出的废水,经过三次沉淀澄清后流入沟谷,未对附近河水造成污染。该矿所用矿柱主要来自于外县,有合法木材运输证,不过也有极少一部分(29根)系非法收购。现已对该矿经营人非法收购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非法收购林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非法收购的29根矿柱,并处罚款。2.投诉反映的淀粉厂为眉县顺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与盛达宾馆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该公司2004年建厂,南面距营头镇移民搬迁小区200米,北面距营头镇中心幼儿园300米。生产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灌溉综合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废水收集池、生产池密封治理工程已完成钢架铺设。

  1.现已责令秦宝石墨矿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加大该矿山流入沟谷水流监测力度,确保不对周边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责令该企业加强矿区周边森林资源保护,合法合规购买矿柱,严禁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目前,该企业已对矿区三个沉淀池进行了清理。2.现已对眉县顺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快速推进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周边恶臭气体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再行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废水收集池、生产池密封治理工程预计于9月底全面完工。

  受理编号40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麟游园子沟矿环境严重污染。宝鸡市麟游县麟游园子沟矿环境污染严重,每天都灰蒙蒙的,小烟囱排黑烟、扬尘漫天、垃圾焚烧、晚上排放黑水,对环境污染太严重,请有关部门严查。

  经调查,针对冒黑烟问题:该公司(公司名字没有)及项目部共有燃煤锅炉12台,其中4个项目部安装的10台采暖锅炉及茶水炉自今年3月份以来全部不再使用;公司安装燃煤锅炉2台,安装有水膜除尘器2套、双碱法脱硫塔2套,烟囱高度50米,其中1台20蒸吨燃煤锅炉不再使用(备用),1台10蒸吨燃煤锅炉正常运行,脱硫、除尘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冒黑烟现象。针对排黑水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建有日处理1680立方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目前日处理污水量400多立方,污水处理后经排污口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排污口水质眼观为清澈,未发现排黑水现象。针对扬尘污染问题:该公司对地块进行了绿化,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每天使用洒水车对道路洒水4次进行降尘,定时对道路进行清扫。对施工现场及堆放的物料、土堆已基本覆盖,但仍有部分物料覆盖不到位。针对焚烧垃圾问题:该公司日产生活垃圾约2吨左右,采取统一收集、处理,在厂区道路、办公楼、职工寝室楼下均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时将垃圾运至灵台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

  现已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公司废气、废水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做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该公司已对厂区未覆盖到位的地块、物料、土堆进行了覆盖。对该公司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将已经不再使用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除;二是加强在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四是对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规范处置,禁止焚烧垃圾。

  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17年8月24日-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