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5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1 08:55:49 来源:江南体育登录入口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六、红河州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附件1)

  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河州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州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经济发展历史中极为不易的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增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州财政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习考察云南殷殷嘱托,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着力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实现全州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1)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4.2%,同比增长7.3%,增收9.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亿元,同比增长0.4%,增收0.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59.7亿元,同比增长19%,增收9.5亿元。根本原因是:开远、弥勒等县市积极盘活国有资产,缴入一次性非税收入。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3.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4.4%,同比增长6.5%,增支31.2亿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0.4亿元,调入资金2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收入总计591.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9亿元,调出资金4.5亿元,支出总计56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27.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24.8亿元,与省结账前净结余为3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5亿元,完成预算数的79.8%,同比增长12.2%,增收3.9亿元,主要是机场建设缴入一次性耕地开垦费4亿元。税收收入完成23.9亿元,同比增长0.5%,增收0.1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1.6亿元,同比增长47.5%,增收3.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6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6.1%,同比增长79.8%,增支55.9亿元,主要是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州级统筹支出增加13.9亿元,城镇和乡村居民医疗保险提标支出增加1亿元,增发国债支出增加21.8亿元(含上年结转支出),以及其他共同财权事权支出增加14.4亿元,一般债券资金支出增加3.5亿元,导致支出大幅增加。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1亿元,调入资金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收入总计447.3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70.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9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支出总计4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5.3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4.5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省结账前净结余为0.8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亿元,为预算数的104%,同比下降1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亿元,为预算数的102.9%,同比下降18.8%,非税收入完成0.1亿元,为预算数的134.6%,同比增长11.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亿元,为预算数的72.4%,同比下降61.2%。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收入总计5.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4.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1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0.3亿元,与州结账前净结余为0.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5亿元,为预算数的109.7%,同比增长19.3%,增收9.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2.7亿元,为预算数的249.6%,同比增长2.2 %,增支2.8亿元。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1亿元,调入资金4.6亿元,收入总计279.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8.8亿元,调出资金20亿元,上解支出1.6亿元,支出总计263.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16.4亿元。

  (2)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4亿元,为预算数的174%,同比增长97.5%,增收4.6亿元。根本原因为山东高速车辆通行费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科目调整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1.1亿元,为预算数的102.2%,同比增长88.7 %,增支9.9亿元。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6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收入总计21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8.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32.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9.9亿元,调出资金4.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6亿元,支出总计218.2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与省级结账前净结余为1.6亿元。

  (3)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亿元,为预算数的66.2%,同比下降5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亿元,为预算数的75.3%,同比下降54.1%。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亿元,上解支出239万元,支出总计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0.3亿元。

  (1)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亿元,为预算数的57.2%,同比下降53.7%,减收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802万元,为预算数的43.6%,同比下降15.4%,减支146万元。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2万元,调出资金1.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2.1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亿元,为预算数的51.6%,同比下降60.1%,减收2.4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6亿元,补助下级0.1亿元,支出总计1.7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2.1亿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1.7%,同比增长5.7%,增收7.1亿元,根本原因:一是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提标,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增长。二是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级、州级财政补助入州级专户,结余资金同比增长、上解的委托投资运营资金增长,委托投资收益增长。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自然增长,退休人数增长,收支缺口增大,所以财政补助增长。四是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标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导致保费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增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8.2亿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0.6%,同比增长3.4%,增支3.9亿元,根本原因:一是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增加及待遇标准提高;二是清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关系,转移支出增长。当年收支结余13.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5.3亿元。

  (2)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6.5亿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1.2%,同比增长21.3%,增收16.9亿元,根本原因:一是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州级统筹,统筹区收支数全部反映在州本级,2024年社保基金收入同比增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二是清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关系,转移收入增长。三是本年各险种财政补助收入按序时进度拨入专户,银行存款增长,且定期存款到期,所以利息收入增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3.4亿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0.7%,同比增长14.5%,增支10.6亿元,根本原因:一是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实行州级统筹,统筹区收支数全部反映在州本级。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增加及待遇标准提高,待遇支出增长。三是清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关系,转移支出增长。四是实施执行门诊共济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共济居民医疗费及代缴居民医保费。当年收支结余13.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9亿元。

  (1)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5亿元,为预算数44.4亿元的79.8% ,根本原因是山东高速车辆通行费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科目调整到政府性基金科目核算,及鸡石通建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未如期实现。

  (2)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6亿元,完成预算数131亿元的96.1%,根本原因是收入未达到预期,导致支出规模减少。

  (3)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亿元,为预算数5.8亿元的72.4%,根本原因是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未达预期,可用财力减少导致支出规模减少。

  (4)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亿元,为预算数4.5亿元的66.2%,根本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未达到预期。

  (5)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亿元,为预算数3.1亿元的75.3%,根本原因是收入减少导致支出规模减小。

  (6)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亿元,为预算数的57.2%,根本原因是州本级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少。

  (7)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802万元,为预算数的43.6%,根本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减少。

  (8)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亿元,为预算数的51.6%,根本原因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少。

  2024年州本级安排预备费4,800万元,调整预算时调减为1,000万元,年度执行中安排使用76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应急救援物资专项。预备费结余全部收回平衡预算。

  (1)2024年州本级共盘活存量资金5,364.2万元,严格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用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领域,全年支出4,842.7万元。

  (2)2024年蒙自经开区收回存量资金54万元,严格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用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领域,全年支出54万元。

  2024年,全州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决议,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提高政策实施和资金投向精准度,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实施积极稳妥财政政策,助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围绕推进“三大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投入资金8.9亿元,以资源换产业、以园区聚产业、以口岸蓄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产业投入4.8亿元,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3.8亿元,统筹安排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8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质量、品牌、影响力。科技投入1亿元,支持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推动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投入5.1亿元,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合理配置文化和旅游资源,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2.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筑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基石。用足用好基建项目投资政策,加大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项目的投入力度。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0.8亿元,优先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田水利、交通等重点领域,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及其重要的作用。争取增发国债资金47.6亿元用于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护林防火、城市排水防涝和灌区等建设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20.8亿元推动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弥泸灌区、石屏灌区、红河州“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基建投资资金17.1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人居环境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粮食安全、社保医疗等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类水利发展资金15.2亿元,积极支持我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救灾等工作。

  3.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1.6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2.2亿元,支出失业保险资金1.4亿元,投入就业创业资金2.8亿元,积极利用普惠金融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全力以赴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学技术创新享受减免金额8.8亿元,支持制造业发展享受减免金额10.1亿元。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投入2亿元促进中小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奖励新增规模以上工业公司纳规升规及规模以上工业公司提质增效。统筹安排2.9亿元,全力促进外贸稳增长,建设智慧口岸,搭建招商引资新渠道,维持边贸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4.用好用活政策渠道,统筹协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8亿元,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城镇和乡村居民住房条件。投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9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亿元,充分的发挥财政资金“支农惠农”政策效应。城乡和社区发展投入16.4亿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安排资金2.8亿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和人居环境提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出29.8亿元,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国土绿化、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有力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统筹安排资金16.5亿元,支持世界文化遗产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与发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承和弘扬民族优良历史传统文化。加大对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投入2.2亿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建设,筹集6.4亿元投入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其中投入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3.7亿元。

  6.倾力做好社会保障,持续兜牢民生支出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全州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79%,医疗卫生投入41.2亿元,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全州教育支出89.7亿元,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巩固“双减”政策成果,推动全州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支持职业教育转型升级;在老有所养方面,统筹安排资金15.2亿元,支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提标,提升高龄老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品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等财政保障;在弱有所扶方面,统筹安排11.9亿元,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发展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等福利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贴688.9万人次,各类惠民惠农直补资金29.4亿元按时发到群众手中。面对1969年以来最严重的冬春干旱,安排人工降雨经费245万元,面对近十年来影响云南最强台风“摩羯”,安排应急救灾资金0.3亿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7.全力聚焦风险防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制度措施,按期偿还法定债务本息,规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加强全链条管理,完善“三保”保障制度,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定期调度风险情况,动态监控“三保”执行情况,全州“三保”支出完成261.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完成85.9亿元,保工资完成170.2亿元,保运转5.8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强化对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设立重点领域市场主体贷款风险补偿资金0.4亿元,提振金融机构放贷信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8.聚焦管理提质增效,不断的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推进红河州财政局“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落实见效,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打造“阳光财政”。全方面推进内控建设,加强库款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逐步建立从重点预警、实时监控、核实反馈,到纠偏整改、重点核查、违规处理的链条式监控闭环管理模式,有效促进单位规范预算执行。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牢固树立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逐步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从严抓实审计整改,扎实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强化财政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秩序更加规范。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运作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取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经济发展形势严峻,财政可持续稳定增收难度加大,土地出让收入没有到达预期,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化解进入深水区;二是财政资金监管不够有力,预算约束有待逐步加强;三是财政支出基数化特征明显,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格外的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一系列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正在全面落地见效,我们既要把握发展机遇、坚定发展信心,也要保持清醒认识,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2025年财政收支既面临诸多挑战,也面临着更多重大机遇。从挑战看,我州目前产业体系、税源情况难以在极短的时间为全州财政收入带来新的有力支撑,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保障压力有增无减。从机遇看,我们国家的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将进一步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为地方解决当前财政困难提供有力支撑。整体看来,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切实保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落实。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发挥比较优势、用好后发优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三大经济’壮大提质、消费提振、重点项目攻坚突破、财源振兴、国企改革攻坚、‘营商红河’品牌提升”等经济转型升级“六项行动”,全力以赴稳增长、提质效、增动能、促开放,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三年新突破”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一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将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指导方针,贯穿经费安排、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方面。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打破基数,规范标准。以零为基点,打破部门界限和项目使用限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重新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安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科学设定支出标准,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三是统筹平衡,保障重点。收入预算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状况相适应;支出预算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大事要事等重点支出。四是加强监督,提高效益。全方面实施财会监督,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层次地融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和评价结果运用,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五是坚守底线,防范风险。把防风险、守底线摆在更突出的位置,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引导形成稳定合理的社会预期。聚焦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加强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8.7亿元,同比增长2%,增收2.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88.1亿元,同比增长2.3%;非税收入安排60.6亿元,同比增长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0.8亿元,同比增长1.5%,增支7.7亿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1.2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转收入24.8亿元,调入资金1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收入总计565.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9亿元,支出总计565.5亿元。收支相抵,全州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5亿元,同比增长11.5%,增收4.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4.8亿元,同比增长4.1%;非税收入安排14.7亿元,同比增长26.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1.5亿元,同比下降3.6%,减支4.5亿元。根本原因是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支出21.8亿元,2025年预计会进行调整。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1.2亿元,调入资金12.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7.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0.8亿元,收入总计445.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11.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9亿元,支出总计445.6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亿元,同比增长25%,增收0.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9亿元,同比增长65%,增支2.7亿元。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收入总计7.9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7.9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州“三保”支出预算数为291.1亿元,同比增长3.9%,增支11.1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数为107.8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支10.9亿元,根本原因是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提高而增支;保工资支出预算数176.8亿元,同比增长0.7%,增支1.2亿元,根本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和工资调整而增支;保运转支出预算数为6.5亿元,同比下降12.6%,减支0.9亿元,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州本级“三保”支出预算数为67.4亿元,同比增长7.8%,增支4.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数为45亿元,同比增长12.4%,增支4.9亿元,根本原因是由州级统筹列支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提高而增支;保工资支出预算数为20.4亿元,同比增长1.5%,增支0.3亿元,根本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和工资调整而增支;保运转支出预算数为2亿元,同比下降17.6%,减支0.4亿元,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蒙自经开区“三保”支出预算数为1,172万元,同比增长11.7%,增支123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预算数为964万元,同比增长15%,增支126万元,根本原因是增加遴选公务员及招聘事业人员;保运转支出预算数为208万元,同比下降1.4%,减支3万元;无保基本民生支出。

  (5)州本级单位自有资金收入预算数为50.1亿元,支出预算数为50.1亿元,收支相抵,自有资金预算平衡。

  蒙自经开区单位自有资金收入预算数为71万元,支出预算数为71万元。收支相抵,单位自有资金预算平衡。

  (1)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3.9亿元,同比增长7.5%,增收4.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0.5亿元,同比下降61.9%,减支82.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余收入16.4亿元,收入总计85.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7亿元,调出资金13.1亿元,上解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85.3亿元。收支相抵,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6亿元,同比增长2.8%,增收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1亿元,同比下降66.4%,减支1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余收入1.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亿元,上解收入1.1亿元,收入总计1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6亿元,上解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4.4亿元,支出总计17.3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9亿元,同比下降7.7%,减收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亿元,同比下降50.2%,减支1.2亿元。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亿元,收入总计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亿元,上解支出237万元,支出总计1.2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1)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7亿元,同比增长88.6%,增收1.8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同比增长186%,增支0.1亿元。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3.7亿元,支出总计3.9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1亿元,同比增长93.8%,增收1.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3.2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3.6亿元,同比增长1.1%,增收1.5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5.5亿元,同比增长6.1%,增支7.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8.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3.4亿元。

  (2)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6.6亿元,同比增长0.1%,增收0.1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7.9亿元,同比增长22.4%,增支16.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8.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7.8亿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州财政已将必须的基本支出及部分急需的项目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州本级正常运转。

  1.全力做好风险防控,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落实习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压实偿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用于偿还债务,通过盘活自身资金资产资源化债的同时,抢抓政策机遇,全力争取资金项目支持,积极部署储备 2025年专项债券项目,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同时也加强债务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用好上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安排7.2亿元偿还各类债务本金和利息,全力支持防风化债工作。

  2.助力发挥引擎作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发展基础,安排1.1亿元全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农文旅融合”产业、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沿边产业园、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等系列政策,安排产业引导基金0.2亿元,将红河打造成为中越产能合作示范区、产业转移示范区、面向东盟的前沿门户。二是积极支持集团公司发展运营,安排0.2亿元注入集团公司资金本,充分的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政策利好,全力支持经济稳进提质。深入推动经营主体倍增计划,落实各类惠企政策,安排市场主体贷款风险补偿资金0.1亿元,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力。

  3.聚力增强发展动能,持续推进重大战略实施。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资金使用上加强统筹和整合,集中力量保障州委、州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任务。一是安排2.9亿元,快速推进红河蒙自机场等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排0.2亿元推进红河“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等智慧项目建设,补齐发展短板。运用好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和专项债券资金,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抓好抓实红河州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支持深入实施“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和各类人才培训工作,安排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资金0.2亿元,大力培养和引进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4.合力推进城乡融合,持续巩固提升发展基础。一是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安排0.5亿元,加大对巩固脱贫攻坚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等投入力度。二是加大新型城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补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三是充分的利用各类项目和政策利好,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补助7.4亿元,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并进一步统筹各级财力,推动县市发挥区域优势加快发展。

  5.奋力推动绿色发展,持续促进美丽红河建设。全方面推进绿美红河建设,协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资金0.6亿元,全力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稳步推进哈尼梯田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效,切实担负起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使命。

  6.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办好民生实事,一是安排资金0.4亿元,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支持配套力度,推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二是安排资金3.8亿元,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对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完善生育政策支持体系,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三是安排教育支出1.8亿元,在财权和事权改革州级配套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提升州属高中办学能力水平,推动我州教育提质增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四是深入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安排文化支出0.3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益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资助文艺精品创作。

  7.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持续护航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安排资金0.1亿元,推进宗教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健全完善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安排资金1.1亿元,坚决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积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三是聚焦财政风险防控,足额保障州本级“三保”支出,做到“三保”事项应保尽保,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妥开展融资担保,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财政环境。

  着力优化税制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保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预算和绩效一体化,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机制,加强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

  着力加强财源建设,积极服务和助推全产业链升级,全力做好特色优势的产业发展支撑保障,加大对“三大经济”的投入和高水平高质量建设力度。用好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学技术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推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持续落地见效。用好用足政府债券,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支持,更好地发挥扩投资、稳增长作用,加强财金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形成共促高水平发展合力。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持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体系。加强教育投入保障,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争取国家、省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快速推进农村现代化。

  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持续深入预算管理改革,严格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夯实零基预算编制基础,构建全方位的零基预算审查制度,促进零基预算与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快速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更新升级,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数字化监测水平。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根据省级对下税收政策,积极对接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持续深化税收征管,优化税制结构,加快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配合完善社保费、非税收入征缴争议跨部门处理机制。

  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完善“三保”预算审核、运行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完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化解存量、严控增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聚焦预算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坚决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的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奋斗铸就辉煌!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更艰巨而繁重。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州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州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奋斗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为推动红河高水平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红河州州本级,包括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2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2025年州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11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443万元,下降31.67%,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红河州本级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31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46.46%;安排公务接待费38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672万元,下降63.34%;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1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17.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0.34%;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212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01万元,下降19.1%。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州财政局将加强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州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州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红河州州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2025年年初预算州本级财力安排州对县市转移支付资金73,88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8,4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5,458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具体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农林水支出7,0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3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万元。

  2023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269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280.53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额37.76亿元(其中:中央转贷地方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0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37.76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额31.27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271.73亿元。

  2023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20.32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30.33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额28.75亿元(其中:中央转贷地方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0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28.75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额21.15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127.92亿元。

  2023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537.75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716.57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额187.37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额12.41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710.02亿元。

  2023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79.36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34.97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额55.94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额0.56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134.7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作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该依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筹集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增发国债】2023年中央财政在第四季度增发国债1万亿元,重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此次增发国债资金使用跨越2023年和2024年,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在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保障民生的同时,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抵御自然灾害的长期能力建设。

  【专项债】专项债是指除土储、棚改、收费公路以外的合乎条件的专项债券品种。申报的项目需要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非标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铁路、水利工程、乡村振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等公益事业项目和其他合乎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一般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以税收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债券。

  【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23年12月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能轻松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欠”,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指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经费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部门预算,改变预算编制传统的“基数+增长”的模式。

  【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1.红河州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附件2.红河州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60.xlsx】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