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上午,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保国在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2024年法院工作报告。
原文:发挥人民法庭基层治理前沿阵地作用,全市45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9965件,调撤率达46.40%,其中“站庭联动”化解矛盾纠纷533件,涉标的额7615万元。3个人民法庭入选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库。
名词解释:2023年12月,最高法院印发《“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在全国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从2023年开始到2035年,每两年评估一次,每次评估创建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原文:牢固树立“主城是孝感全域的主城、是全市人民的主城”理念,举全市法院之力把更多的资源要素力量向孝南法院集聚,一丝不苟落实市委提出的“四个坚决”,以“脱薄”向强服务保障“主城崛起”战略实施。
名词解释:指坚决脱掉思想认识之“薄”、坚决脱掉软硬设施之“薄”、坚决脱掉人员力量之“薄”、坚决脱掉精神情况之“薄”。2024年8月,由市委主要领导在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来孝调研“脱薄”工作座谈会上提出。
原文: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二号司法建议,推进房地产、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名词解释:2023年7月,最高法院就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出《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同年8月,最高法院就逐步加强信用卡纠纷源头治理,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以上司法建议分别简称为“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
原文: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试点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依法高效审结各类涉企案件6831件,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同比提速20天。
名词解释:指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由“法院单向评估”模式转变为“法院、企业双向评估”,评估结果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红色代表影响重大,黄色代表影响较大,蓝色代表影响轻微或无影响,最大限度降低司法行为对企业的负面影响。2024年,省法院将该制度确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大悟法院是先行试点法院之一。
原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企业、金融机构涉执绿色通道。
名词解释:市中院将2024年确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在全市法院开展企业信用修复行动、市场主体出清行动、善意文明执行行动、拖欠非公有制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和涉企执行信访明显问题攻坚化解行动等5大行动,努力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名词解释:指通过理念融合、资源融合、工作融合、措施融合、流程融合、效果融合、考评融合等七方面,统筹推进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功能融合的一项制度机制,旨在进一步打破程序壁垒,“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
原文:深化“法院+工商联”沟通联络机制,联合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依托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形成涉企维权响应“五步走”运行机制,有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名词解释:指“企业线上投诉、工商联审核受理、按责转办法院、法院接收办理、法院限时办复”,通过该机制实现民营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反映的诉求七日内办结反馈。
原文:让“家务事”不再是“法外事”,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5471件,签发“三令一函”484份,145名法治副校长倾情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名词解释:指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从业禁止令、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其中,最高法院于2024年4月印发《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通过口头告知、现场提示阅读、播放视频、制发“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等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做实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原文:坚决贯彻落实习视察空降兵军重要讲话要求,不断深化“一组一庭一点”涉军维权体系,以高质量涉军维权工作为官兵排忧解难。
名词解释:指以院长任组长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涉军维权合议庭”为主体,“涉军维权法律服务点”为纽带搭建的涉军维权体系。
原文:坚持公正高效文明执行,收案26991件,执结24184件,执行到位金额53.87亿元,同比上升23.56%,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指标均位于或优于参考区间。
名词解释:执行完毕率指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中的18项指标之一,属于质量指标,反映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情况。该指标高,说明人民法院执行效果好。
原文:坚持公正高效文明执行,收案26991件,执结24184件,执行到位金额53.87亿元,同比上升23.56%,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指标均位于或优于参考区间。
名词解释:执行到位率指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中的18项指标之一,属于效果指标,反映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情况,鼓励人民法院在一次执行程序中尽可能多地实现申请人的债权。
原文:大力开展“荆楚雷霆2024”等专项行动,集中执行151次、拘留618人、强制腾退65场、移送追究“拒执罪”7人,市中院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上就“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作经验交流。
名词解释:2024年,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全市法院从4月上旬开始至12月下旬,在全面梳理核查终本库存案件后开展专项清理,并聚焦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涉公职人员等七类案件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原文:蹄疾步稳推进执行“双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由市中院对辖区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指挥和协调,针对“钉子案”“骨头案”开展交叉执行498件,化解268件,一批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名词解释:2024年6月,省法院开展执行“双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法院包括孝感两级法院在内的7家中级法院及其辖区法院。市中院成立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双重管理”试点改革领导小组,以构建“管人”“办案”“管事”一体化机制为核心,细化21项具体举措,逐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机制创新,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蹄疾步稳推进执行“双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由市中院对辖区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指挥和协调,针对“钉子案”“骨头案”开展交叉执行498件,化解268件,一批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名词解释:指以法律规定的指定、提级执行为管辖制度基础,上级法院在执行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基层法院报请的、当事人申请符合交叉执行条件的案件,综合运用督促、指令、提级、协同、集中执行等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形成有力监督,遏制滥用执行权以及执行腐败问题,促进案件办结的一种执行制度机制。
原文:始终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阅核制为抓手加强院庭长对各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审委会委员、院庭长、合议庭成员、法官等各类人员的司法责任,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由管理者监督”。
名词解释:指院庭长依据审判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合议庭、独任法官作出的裁判文书,从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格式、文书质量等方面做审查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原文:大力开展“数字法院应用提升年”活动,建成“一库两中心”,出台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工作规定,实行上诉案件材料线上移送,上诉卷宗移送时长缩短19天。
名词解释:指电子卷宗管理中间库、集约编目中心和数据管理中心,能轻松实现在线案件查询、电子阅卷、一键审批等操作,旨在逐步推动执行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实现在执行系统全方面实行无纸化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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